家具采購項目沒讓經銷商參與,屬于歧視待遇嗎?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 發(fā)布時間:
2021年12月15日 08:33
家具采購項目沒讓經銷商參與,屬于歧視待遇嗎?
獲悉,有網友向財政部國庫司咨詢,學校采購學生公寓床和老師辦公桌椅,采用詢價方式,預算金額70萬元,詢價文件?要求環(huán)保標志政府采購清單內生產企業(yè)投標。有經銷商質疑詢價文件未讓經銷商參與項目是歧視條款,有兩種意見:一是未讓所有可能供貨的商家進來就是歧視;二是在環(huán)保標志采購清單中有多家企業(yè),采購人并未指定。該經銷商提出疑問,到底是采購產品,還是采購商家?是完全競爭,還是有限競爭?
對此,國庫司給予答復,《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guī)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對于有特殊需要必須面向生產廠家進行采購的項目(如采購貨物專業(yè)化程度高,需要生產企業(yè)提供安裝、維護等售后服務或采購量較大等),采購人可在采購文件中作出約定。政府采購信息網 邢海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