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府優(yōu)先采購殘疾人庇護產品 為促進殘疾人就業(yè),保障殘疾人勞動權利,提高殘疾人自我實現能力,減輕社會和家庭負擔,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近日,浙江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殘疾人聯合會聯合下發(fā)《關于實施政府優(yōu)先采購殘疾人庇護產品政策的通知》,要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采購與殘疾人庇護產品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產品和服務的,應當優(yōu)先采購殘疾人庇護產品。
哪些屬于殘疾人庇護產品?
殘疾人庇護產品是指由殘疾人輔助性就業(yè)(庇護性就業(yè))單位生產或者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殘疾人輔助性就業(yè)單位則是指經登記認定集中安排殘疾人特別是智力、精神殘疾人和其他重度殘疾人參加生產勞動,并為他們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職業(yè)培訓、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服務,具有庇護性就業(yè)功能的殘疾人服務機構。
產品和服務主要包括:辦公消耗用品(包括簽字筆、信封、紙杯、掃把、拖把等),農林牧漁業(yè)產品,印刷、信息技術、物業(yè)管理(保潔)、標牌標識制作、手工藝品和輔料加工、代工等服務。
如何開展政府優(yōu)先采購殘疾人庇護產品?
全省各地區(qū)應當結合當地實際來制定政府優(yōu)先采購殘疾人庇護產品目錄,并通過政府采購指定媒體將殘疾人庇護產品年度目錄以及相關生產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能力等信息向社會公布。
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各級采購單位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或者詢價采購方式向殘疾人輔助性就業(yè)單位或者專營殘疾人庇護產品的實體店采購殘疾人庇護產品;條件成熟時,也可以通過“浙江政府采購網”的“網上超市”平臺在線采購殘疾人庇護產品。
殘疾人輔助性就業(yè)單位和專營殘疾人庇護產品的實體店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由縣級以上殘聯頒發(fā)的相關證書或者出具的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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