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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關于許昌市魏都區(qū)西大辦事處春秋廣場西側1幢1層南起第5間商業(yè)用房(變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關于拍賣
許昌市魏都區(qū)西大辦事處春秋廣場西側1幢1層南起第5間商業(yè)用房的房產公告
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將于2022年2月6日10時至2022年4月7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在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許昌市魏都區(qū)西大辦事處春秋廣場西側1幢1層南起第5間商業(yè)用房(所有權證號:許房權證市字第10032413號)的房產,建成于1999年,混合結構,規(guī)劃用途為商業(yè)用房,建筑面積為166.73平方米,具體數據以房管部門測量結果為準,土地權益面積待定。整幢建筑共4層,本次拍賣標的位于第1層。本次拍賣標的不包含室內可移動的物品及其他債權債務。
變賣價:2368576元,保證金:350000元,增價幅度:11000元。
本次拍賣信息已通過郵寄送達方式送達被執(zhí)行人,若無法收悉,特在此公示,公示滿五日即視為已通知。
二、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2022年2月5日止(節(jié)假日休息)接受咨詢,有意者請與本院聯系,由本院統(tǒng)一安排看樣(調查情況表顯示無鑰匙或不明的,無法安排看樣)。
三、變賣方式:
1、網絡司法變賣期為60天,如有競買人在60天變賣期開始后的任一時間出價,則變賣自動在第一次出價時開始進入24小時競價程序;24小時競價周期內,其他變賣報名用戶可加價參與競買,競價結束前5分鐘內如有人出價,則系統(tǒng)自動向后延時5分鐘(循環(huán)往復至最后5分鐘內無人出價)。
2、競買人需要先報名繳納等同于標的物變賣價全款金額的變賣預交款,才能取得變賣參與資格;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變賣價,方可成交。
四、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本標的瑕疵保證。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注:調查情況表顯示無鑰匙或不明的,無法安排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五、標的物轉讓登記手續(xù)由買受人自行辦理,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含以往所欠稅、費)及其可能存在的物業(yè)費、水、電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
六、標的物轉讓登記手續(xù)由買受人自行辦理,交易雙方按照稅法規(guī)定各自承擔相應的稅費。辦理過戶時依法應由標的物原產權人(被執(zhí)行人)承擔的相應稅費需由買受人先行墊付,向本院申請退還。
七、買受人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xù)并繳納相關的稅費,在收到過戶裁定書30日內憑票據及時向本院申請退還已墊付稅費。逾期不辦理退還稅費手續(xù)的,本院將依法發(fā)放拍賣款項,不再退還該部分稅費。買受人墊付的稅費可另行主張。
八、與本標的物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可參加競買,不參加競買的請關注本次變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九、本標的物優(yōu)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無已知優(yōu)先購買權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于2022年1月31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證明,經法院確認后才能以優(yōu)先購買權人身份參與競買;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對本標的物享有的優(yōu)先購買權。
十、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2022年1月31日前到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xù)。
競買成功后,買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辦理交接手續(xù)。如果買受人本人因客觀原因無法來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領取變賣成交裁定書、領取標的物的,買受人應向法院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并由代理人攜帶經公證的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到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領取變賣成交裁定書、領取標的物。如委托手續(xù)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競買人在變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fā)布的變賣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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